没错,极其平常的,没有人会记得的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夏日里的一天。傍晚十分,我发觉了这个夏日的完美。
早晨慵懒的起床,QQ上跟几个熟悉的朋友打声招呼,点只早烟——虽然在夏天我基本不抽,原因是烟蒸腾的雾气让我联想到了热,济南的天气又炎热的要命——不过早晨的空气很好,当然,如果再弥漫起阴韵的烟。
早饭对我这种人属于鸡肋,即使很多人都劝我多少要早晨吃一些什么,我唯一的,是一杯咖啡或者是一只烟。等待,中午的正餐。其实,每个夏天的上午都是那么惬意,没有过多的阳光,雨天的话则是更好。我看书,或者听听音乐。
我最近买了一些插画艺术的书,还有一些关于网络资源共享的资料。我可以悠闲的坐在窗前,看书上的字,画,一页一页都能够把心灵,从身体里抽取出来。很多时候,我可以,感觉到,我的心,在我的,身体里,缩的太长时间了,无法伸展,在这个狭小的空腔。需要,释放于世界中去,放松。不仅仅是心,包括我的每一个细胞,完全的分开来,散到世界的每个角落,任何角落,互不干涉。每个细胞,不组合的,我。
在上午的阳光下工作,无论还是学习,都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在保证着自己。这是好现象。比如我在看关于网络技术的书,学习知识。曾经有一段时间,相当长的一段,早晨起来,想,上午过去,还有下午;下午过去,还有晚上;晚上过去,还有明天。结果,最后,发现,明天已经不存在了。明天的事情,还需要昨天去完成。做很多事情,才知道,完成一件事情的感觉,好轻松。虽然,一件事情做完,还有千万的等着你去做。
人生不是梦,梦,是昨天夜里的事情,完完全全的,属于我的人生。那一部分,且,逐渐的离我远去,仅仅在儿时,在童话书最后一段结束的午夜十分,入睡之后,才模糊的出现。什么时候开始,已经没有过多的时间,去做梦了。在某个凌晨,突然惊醒,才发现,原来我还会做梦。
夏天的上午,有白色的阳光,或者说,有七彩的阳光。不过很可惜,我们都看不到。如果,七色光照到我的书上,我看书就会眼晕。这样很好,至少我不会晕掉。从光学的角度来说,白色光的确是七色。所以,七色光照到我书上,我没有眼晕,这样很好。
然后是午饭。
在午饭之前,我很少去想中午要吃些什么。这对我不算是难题,我喜欢吃肉,却不挑食。我母亲喜欢嚼胡萝卜,她是数羊的。我没说什么,我不怎么喜欢吃,也不是不吃,母亲也不强求我吃这种带有大量对身体有益的胡萝卜素的植物根茎。我喜欢吃红烧肉,母亲做的味道纯正,百吃不腻,我则是吃再多油腻也不会胖,喝再多啤酒也不会大肚腩的男人。我人不帅,却很健康。
很多人,都会在夏天的午后睡觉。过高的温度,让人做出本能的生理反应。偶尔我也会如此。更多的时候,我没有浪费掉这个时间,因为,如果我午睡,通常会一直睡到傍晚。于是,我在炎热下坚挺着,坚挺着……那一块巧乐滋,冰冻的果粒橙,我可以继续做自己的事情,很惬意的。
对于夏天的傍晚,既快乐又惆怅。
吸血鬼德古拉,剪刀手爱得华。
我如晚上的鬼魅,对夜晚有着特别的爱恋。
傍晚出门,可以看到各种不同的人。今天傍晚,我遇到了赵俞。她跟她新任的男朋友去吃饭。她穿了一条灰色的裙子。前几天,我还说为什么越来越少见穿裙子的女人了呢。原来,穿裙子的女人全部去跟男人玩耍了。街上剩下的,是穿裤子跟不穿裤子的女人了。我假装没有看见她,再她目光移过来的时候,我把身体转过去。我知道她看到我了,孤单的拖着拖板走在人行道上。那么一天,我说,我喜欢的不是你,我喜欢的是小玉。
很多爱情,就在一句话之后覆灭。那片爱情的遗址,永远的坐落在两个人的记忆里。虽然残破不忍睹的伤痕,圆明园依旧很多人去。痛的刺激。或者是别的什么。舍不得。
右脸颊有痣的女人。在某个夏天,一个个的离我而去。孑然一身,面对着空荡的屋子,突然想起了曾经写那片文章,孤单的孩子,坐在画室里在画板上涂满红色,鲜红的血一样的红色。那个故事却是发生在春天。在很长的一段时间,我喜欢夏天这个季节,因为有傍晚的夕阳,冰箱的西瓜,早晨的微风。在另外的一段时间,我讨厌夏天的炎热。但这并不能说明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,只能是心情在某些时候的不确定性。
傍晚,我发现了这一天的完美。不是因为我抽了烟,不是因为我完成了什么,不是因为我遇到了赵,不是因为我没有遇到小玉,不是因为一个夏天的夜又来临了。仅仅,是因为这就是最普通的一个夏天,没有过多的忧伤纷争,没有过多的幸福,没有过多的不寻常。能够,这么度过,某个夏日,已经是完美。
这个夜,不去酒吧唱脱口,听纵欲。不去K歌大吃爆米花。仅仅坐在桌前写自己的东西。
这个时候,唯一缺少的,是随便某个女孩的一通电话。但是这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,因为,我已经关机了。
2007-05-29 10:58:47 更新(山东省济南市 网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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